披露山东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“四严”要求。从2019年10月到2020年11月,该省有103人被禁。禁止令是法院在宣布对罪犯实行管制和缓刑期间,禁止罪犯从事特定活动、进入特定区域、场所、联系特定人员的命令。根据最高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“解释几个问题关于法律的应用在处理刑事案件危害药品安全”,如果一个缓刑适用于罪犯生产或销售假冒或劣质药品,禁止订单应该在同一时间发布禁止罪犯从事药品生产、销售和相关活动在试用期。
据悉,从2019年10月到2020年11月,山东省级检察院、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一起,省级市场监管局、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,组织和开展“四个严格”的实现特别行动是必需的。对危害食品、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,对符合批准逮捕、起诉条件的,应当及时逮捕,依法起诉。检察机关受理、审查、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9件,逮捕247人,批准逮捕168人;受理审查起诉689件1378人,立案445件1046人。一审判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罪550人,罚款总额超过1.32亿元。103人被宣布为禁令或职业禁令。
此外,为了应对市场食品安全等问题,未经授权或检查操作的在线餐饮、保健食品和虚假宣传,山东省级检察院积极开展特殊的公益诉讼监督“保证安全的十成千上万的家庭”帮助“食品安全山东”品牌创建,通过12309年的报告电话和“剪断球”,动员群众举报线索的公共福利受损,共发现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线索989件,立案773件,办理诉前诉讼756件,提起公益诉讼139件。